12歲男孩因畏懼懲罰,殺6歲女孩滅口!我們離養出這樣的孩子很遠嗎?
暑假已經開始了,孩子跑出去和別的小孩玩兒的情景大概是再常見不過的吧!可還在上幼兒園、年僅6歲半的女孩彤彤,自從被玩伴叫出去后就再也沒有回來。
7月13日,彤彤的爺爺在地里打完藥后,聽說孫女是被二爺爺家的孫子叫走了,就啥也沒想地開始做飯:
“因為兩個孩子經常在一起玩耍,便沒多問。”
二爺爺的家和自己家相隔不到100米,兩家孩子的關系也一直都不錯。做好飯后,他跑到二爺爺家叫孫女吃飯,得到的回復卻是:
“孩子來了十幾分鐘就回去了。”
可孩子一直都沒有回過家,家里人意識到孩子可能丟了,就到處發尋人啟事,還報了警。
焦急地等來等去,他們卻只等到了女孩的尸體。
7月14日,也就是事發第二天的下午,警方在村子已經被廢棄的土方里發現了女孩的尸體。兇手也隨之浮出水面,正是二爺爺12歲的孫子。
真相讓人不寒而栗,根據@平安永寧的警方通報顯示,當時彤彤和兩個男孩一起玩耍,一不小心,彤彤從木架子上掉了下來,頭部著地陷入昏迷。
然后,這個12歲的男孩竟然因為“害怕家長責罰”,而選擇用木板一次次擊打女孩,最終導致其死亡。
12歲的孩子殺死了6歲的孩子,而且這個孩子還是自己從小玩到大的伙伴、血脈相連的親戚,兩人一秒鐘前本來還在一起玩耍……想到這一點,我不禁后背發涼。
微博里有不少人說他是“惡魔”,是天生的犯罪人格。
我的第一反應也是:“這孩子是不是有先天性反社會人格障礙啊!”
因為按照正常孩子的邏輯,這時候應該去尋求大人的幫助,畢竟再小的孩子也應該知道“人命關天”,有基本的同理心。
可是顯然,這個男孩并沒有,他的行徑超出了常人的道德底線,況且他才12歲啊!
但案件具體信息還沒有出來,我也并不能輕易做出判斷。思索再三后,我更同意一個網友的意見:
“天性惡是一方面,更多是父母教育嚴重失誤。”
回溯警方通報,這一句話分外刺眼:
因為害怕妹妹告訴大人,因為害怕受到責罰,12歲的男孩竟然可以不管死亡是比受傷更嚴重的后果,更無視了對方是自己曾經親密無間的妹妹。
這不禁讓我想起了只是撞傷人,卻因為害怕被糾纏而下車直接一刀刀把張妙捅死的藥家鑫。
“殺人滅口”是他們下意識的做法,而這種下意識背后掩藏的是什么?
是恐懼!
對犯錯誤被責罰的恐懼!想要逃避后續一系列麻煩事的恐懼!
沒有一種情感能像恐懼那樣有效地使精神喪失一切行動與推理的能力——伯克(英國作家)
在恐懼的支配下,“藥家鑫們”喪失了理智和判斷力,伸出了罪惡之手,毀滅了別人也毀滅了自己。
12歲男孩在成長中經歷了什么,我們尚不清楚,但我們可以透過藥家鑫的成長看出一絲端倪。
為何嚴厲管教沒有養出“知錯能改”的好孩子?
提及父母,藥家鑫一臉痛苦。
首先是母親的“皮帶管教”:
為了練琴,媽媽會打我,或者拿皮帶抽我……媽媽要求我彈完琴才能寫作業,我害怕作業寫不完,小學課間除了上廁所都不會離開座位,就一直在趕著寫家庭作業……
如果說媽媽是典型的“虎媽”作派,和我們這輩人的父母那種“粗暴的愛”沒什么兩樣,那父親的“地下室管教”則有點接近虐童了:
有一段時間,爸爸看我的成績不好,沒有努力學,就把我關在地下室里面,除了吃飯能上樓以外,其他時間都得在地下室里待著……
我們常說“愛之深,責之切”,越愛孩子我們就越關注孩子,越要求孩子。可是,在這種“責之切”下,孩子是怎樣的感受?
藥家鑫是這么說的:
我覺得看不到希望,天天壓力特別大,經常想自殺……
不是在為殺人犯開脫,但一個孩子天天生活在“害怕彈不好琴挨打”、“害怕做不完作業被責罵”、“害怕考不好試被關地下室”的這種恐懼中,心理上難免有所扭曲,才會在撞人以后在恐懼的支配下做出超過常人所能理解的殘忍的行為。
我們無法去清晰界定這種兇殘的行為,有多少是天生的,多少是社會影響的,多少是父母教育失當的結果,但如果當初他的父母采取另一種教育方式的話,或許結果會大不相同。
在兒子被判處死刑后,藥家鑫的父親在微博里說:
“我平時管教孩子過于嚴厲,令孩子在犯錯之后害怕面對,不懂處理,最終釀成大罪。”
我覺得這句話說對了一半。管教孩子“嚴厲”并不是問題——放縱孩子的后果一樣糟糕,看看李天一的例子就知道了,但管教的方式是個大問題。
這句話的后半句是對的,拿皮帶抽,關地下室,這些懲罰方式,的的確確會讓孩子在“犯錯之后害怕面對,不懂處理,最終釀成大罪”。
我們現在回看藥家鑫案時,會覺得離自己很遙遠,覺得自己不可能養出這種孩子。
可是,真的離我們很遙遠嗎?有多少父母,在孩子犯錯之后,還是選擇“胖揍一頓”,“狠狠地揍,讓TA長記性”
你想過嗎,孩子被“狠狠地揍”之后長的是什么記性嗎?是記住了這個錯誤不能犯,還是記住了以后犯錯不要讓家長知道?
這次的12歲男孩因畏懼懲罰而殺6歲女孩滅口的事,也是因為孩子在“犯錯之后害怕面對,不懂處理”,與藥家鑫案何其相似!
我們沒有更多關于孩子家庭教育的信息,但忍不住會想,即使這個孩子天性殘暴,如果他生活在一個犯錯后不是簡單用“胖揍一頓”來解決問題的家庭,他還會選擇用“滅口”這么極端的方式來掩飾自己的錯誤嗎?
切斷 “犯錯=懲罰” 思維鏈條
美國心理學家德西和萊恩在《自我決定論》有一段話:
當孩子已經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出現問題時,其實是有主動改正的內在動機,從而產生輕微的內疚。
如果此時父母以高強度的外在賞罰來要求孩子去改正,可能破壞了孩子的內在動機,掐滅了孩子內心希望改正的內疚,從而變得‘破罐子破摔’。
簡單來說,正常的思維鏈條應該是“犯錯——指出錯誤/提出批評——改正”,現在父母強行改成“犯錯——懲罰——改正”,這樣以打罵為主要方式的懲罰不僅不會讓孩子認識到錯誤,反而會讓他們更關注逃避懲罰、掩蓋錯誤,變得更糟糕。
這句話并不難理解。
趨利避害是人的本能,就算是未成年的孩子也是一樣的。
如果他知道自己犯的錯被家長知道,就難逃一頓胖揍,那他肯定想盡一切辦法去掩蓋自己的錯誤;如果他知道自己犯錯后向家長坦白,能得到家長的幫助,來彌補自己的錯誤帶來的后果,他就會更傾向于尋求家長幫助。
所以,想讓孩子不因掩蓋錯誤走極端,最關鍵的就是要切斷這條“犯錯=懲罰”的思維鏈條。
前幾天看美國的育兒博客,發現有位媽媽對待孩子犯錯的做法就非常值得借鑒。
一天,她3歲的小兒子哭著跑過來。她問6歲的大兒子:“怎么了,發生什么事了?”
大兒子低著頭說:“我打了他。”
到這里,估計很多媽媽會說:“你不應該打他。”或者質問“你是哥哥,你怎么能打他啊?”
可是,這個媽媽在指出錯誤前,先對大兒子說:“謝謝你,告訴我實話。”
媽媽的這句話并不是在鼓勵孩子犯錯,而是告訴兒子“無論他遇到了麻煩還是需要幫助,都可以找媽媽”,讓兒子知道“說實話要比東躲西藏更重要”。
一個小小的舉動,就切斷了“犯錯=懲罰”的思維鏈條。
從錯誤中學習,就不會是世界末日
美國托德·帕爾在《犯錯誤沒關系》中說:
孩子對待錯誤的方式是從父母身上學來的,你怎樣對待錯誤,孩子也會這樣去對待錯誤,當你把錯誤當成學習的機會時,孩子也會這樣。
打罵,只會讓孩子躲避問題,不會讓孩子學會如何處理問題。
去年,有一則媽媽懲罰熊孩子的做法引來了一致好評。
保潔員連續半月清掃樓梯時,都能聞見一股子尿騷味,后來發現這是有人故意為之。
物業就在業主群里說了這個事情,但沒有人認領這個熊孩子。
幾天后,有個媽媽加入了業主群。她一上來就跟大家道歉,還發了兒子手寫的檢討書,決心打掃一個月的電梯間,作為補償。
一家子說到做到,爸爸監督,兒子打掃,真的堅持了一個月。
沒有爭吵,沒有責罵,兒子從自己錯誤中學會了尊重別人,也為自己贏得了自尊。這比胖揍一頓難,但比胖揍一頓有效得多!
每一個錯誤都是學習的機會,當你只顧著憤怒、生氣、發泄的時候,你的孩子就失去了學習的機會,而你則失去了教學的機會。
2011年6月藥家鑫被執行槍決,2019年7月男孩成了殺人犯。悲劇重演,這才是讓人最痛心的地方。
藥家鑫的父親說:我們必須從死亡中有所學習,因為這里有血的教訓。
這個教訓是我們每一個父母都需要銘記的:
打罵并不會讓孩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只會讓孩子不擇手段地掩蓋錯誤。
人非圣賢孰能無過,犯錯誤不可怕,關鍵是如何從中改正錯誤吸取教訓。比起學科的學習,社交的培養,把孩子教育成一個有擔當,德行好的人,可能是我們一直在忽視卻又再重要不過的事。
用正確的方式管教孩子,你做到了嗎?